雁鸣湖镇魏岗村、穆山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19-08-14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一、招标条件
雁鸣湖镇魏岗村、穆山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补助资金,由上级财政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受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1项目名称:雁鸣湖镇魏岗村、穆山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9-08-23
2.3进场编号:牟公资建2019-0813-220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对魏岗移民村263户、穆山移民村184户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与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为83151.09平方米(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2招标范围:依据《河南省既有农房建筑能效提升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对雁鸣湖镇魏岗移民村263户、穆山移民村184户既有农房进行摸底、勘查、检测、缺陷诊别、根据诊别调研情况提供诊断结论和验收测评报告;
3.2.1对现场测绘并建立模型进行节能计算;及制定“节约用、清洁供”为原则的能效提升技术路线;
3.2.2提供适合本项目能效提升优选比对实施方案;
3.2.3根据实施方案提供设计蓝图;
3.2.4根据方案情况和图纸设计进行维护结构改造,降低热工能耗,提高建筑效能,满足《河南省既有农房建筑能效提升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改造完成后必须满足国家验收要求。
3.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由上级财政补贴,已落实;
3.5设计施工期:120日历天;
3.6建设地点:中牟县雁鸣湖镇魏岗移民村、穆山移民村;
3.7招标控制价:831.51万元
3.8质量要求:
3.8.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规定;
3.8.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规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5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4.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2018年度3年财务审计报告);
4.7 须提供企业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4.9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非外省企业,不须提供此项)
4.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0.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a应满足4.2和4.4条规定,联合体成员b应满足4.3和4.5条规定;
4.10.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职责;
4.10.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10.4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10.5联合体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4.10.6联合体成员各方需满足第4.1、4.6、4.7、4.8、4.9条款要求。
4.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要求
5.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8:30至2019年8月21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com),进行系统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在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审核激活。投标人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回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无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视为独立投标,在评审中投标文件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予以废标处理,该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文件费:800元/本,只接收现金,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大厦4楼)第1开标室
6.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8.2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320999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东漳村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680999
地址:紫荆山二里岗交叉口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