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zgjz2017011104
一. 招标条件
富鑫和豫康(二、三、七标段)公寓监控系统升级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鑫和豫康(二、三、七标段)公寓监控系统升级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富鑫、豫康(二、三、七标段)共有29栋公寓,富鑫现有监控点146处,机房位于6号楼负一楼;豫康二标段现有监控点157处,二标段与三标段共用一个机房,位于13号楼负一层。豫康三标段现有监控点198处,豫康七标段现有监控点195处机房位于45号楼一楼。现有监控系统未能达到全覆盖,并且设备老化损坏严重,需要对现有设备更换或新增。
2.3项目地点:富鑫公寓位于郑州航空港区郑港七路与郑港四街交叉口西南角;豫康公寓位于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六路与郑港五街交叉口东南角;
2.4招标范围:富鑫和豫康(二、三、七标段)公寓区监控系统工程(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服务器与存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四个机房及配套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续存;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企业自近三年以来应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类似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6.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 月13日至1 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其中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他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留原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 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九游会体育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老师
电话:0371-56567715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电 话:0371-68998885 13938549135
邮 箱:zzzyzboffice@163.com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