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邮政大厦本部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 2021-11-04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一、采购条件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委托,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邮政大厦本部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邮政大厦本部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zyxa-2021-08019
2.3 预算金额:28.5万元
2.4 采购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邮政大厦本部食堂厨具设备采购,由于本部职工食堂自投入使用多年,厨房设备严重老化,且存在安全隐患,故对其设备进行升级。(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5 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2.6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
3.3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 2021年11月11日2、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资料递交至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4.2报名所需资料
4.2.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2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
4.2.3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2.4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3 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下午14: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九游会官网入口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九游会官网入口官网》上同时发布。
七、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90508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20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9137146184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