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城市分公司食堂及邮件处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21-11-09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一、招标条件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委托,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城市分公司食堂及邮件处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城市分公司食堂及邮件处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2.2服务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永城市分公司食堂及邮件处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餐厅需配备外包服务厨师1人,服务人员1人。邮件处理中心需配备外包服务厨师1人,服务人员1人,合计4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预算金额:17.85万元/年,自筹资金;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外派人员须提供健康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如无完税证明,需要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材料);
3.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hina.gov.cn)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 2021年11月15日2、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报名资料递交至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4.2报名所需资料
4.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2.2 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外派人员须提供健康证。
4.2.3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如无完税证明,需要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材料);
4.2.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2.5投标人hina.gov.cn)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网(http://ha.chinapost.com.cn)、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九游会官网入口官网(http://www.zzzyzb.com/index.html)、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八、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70-3690013
地址:商丘市邮政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7630299016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邮箱:zzzyzboffice@163.com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