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扩容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扩容工程设计项目
2.采购编号:潢竞采【2017】019号
预算价:50万元。
3.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工程概况: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潢川县城东北 7.5 公里,潢上公路东侧、宁西铁路西侧,谈店乡牌坊集村与弋阳街道办事处罗新楼村交叉处的凤凰山处。
采购内容:根据《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图纸审查、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工作。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须提供近7年内完成过类似垃圾处理场渗沥液设计业绩二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4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之后);
4.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7日, (北京时间) 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5.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3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 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类似业绩二份、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近二年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证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时,必须携带谈判文件中资格性检查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信息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3 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4 谈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8.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0376 - 3113076
地址:潢川县航空路北段
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老师
电 话:0376-6182599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2栋21层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