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院医疗设备(智能助行仪等)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 2021-12-31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就其河南省中医院医疗设备(智能助行仪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项目的候选人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医院医疗设备(智能助行仪等)采购
二、招标编号:zyzb【2021】1202号
三、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9日
五、评审信息:
1.评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评标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厅
六、评标委员会组成
侯秀婷、葛文胜、赵耀东、王秀玲、张运锋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德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西、刘砦路北1幢23层2303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7号2号楼2层202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盛嘉医疗科技中心
投标报价:¥16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奉苗公路299号7号楼109室
二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德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7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西、刘砦路北1幢23层2303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盛嘉医疗科技中心
投标报价:¥78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奉苗公路299号7号楼109室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7号2号楼2层202号
三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欣百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8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3年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28号企业公园9号楼10层15号1005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尚晋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98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治路20号2号楼3层363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泽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875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区冬青街7号b座1306号
四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牧之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6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3号楼c座15层31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资联虹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75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2号楼1单元12层135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正鹄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000.00 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12个月(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98号1号楼4层419号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东风路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5331242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0371-68998885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 月4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寄、传真件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