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黄河大桥日常养护工程企业招标文件变更通知
发布日期 : 2018-03-22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黄河大桥管理中心委托,就开封市黄河大桥日常养护工程企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为保证顺利开标,对原系统上的部分内容予以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内容
1、原电子招标系统中“招标文件规划”中上传的谈判回复函与电子版下载的谈判文件内容有出入,现变更为:
一 谈判复函
致:开封市黄河大桥管理中心
1、根据贵单位发布 (项目编号)的谈判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谈判招标。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工程施工,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依据《河南省小修保养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预算补充定额》(2014)、《开封市工程造价信息》最新一期的造价信息等编制预算,报行政监督部门或交通定额站审定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___%(下浮率)。养护期______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项目的需求,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支付谈判服务费。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 份,电子档 份。
5、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在质量、性能和服务不相等情况下,我方完全理解并认可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通讯地址:
电话:
2、为保证项目工程的品质,原谈判文件未对现场踏勘做出说明,现变更为:投标人需踏勘现场,勘察后领取招标人出具的勘察证明,费用自理。勘察证明是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缺失即被视为弃标。
3、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 上午10时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18年3月28日 上午10时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黄河大桥管理中心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晋安路6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7259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正商蓝海广场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8567029988